1. 《“十四五”生态环境保护规划(2021-2025)》:明确将恶臭污染治理列为大气治理的重要内容,推动源头削减、末端治理与长效管理。
2. 《“十四五”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》:要求恶臭治理设施、在线监测与监管平台同步建设、同步运行、同步联网。
3. 《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(2024年版)》:苏州路易兴的DNA-OD恶臭安全排放系统作为全国唯一生物类恶臭治理技术入选目录,获得政策示范推荐。
国家标准: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作为控制基础,针对氨、硫化氢、甲硫醇等进行排放浓度限制,执行区域及行业有差异化限值。监管趋势:- 强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(如OU值监测、风速监测等)- 一厂一档、“一企一案”式监管模式逐步推行- 中央环保督察、明查暗访、夜查机制常态化
1. 洗涤、水膜(浴)、文丘里湿式除尘技术
工艺简介:采用洗涤、水膜(浴)、文丘里等单一湿法除尘及其组合的除尘净化工艺。
限制理由:除尘效率低。
限制(豁免)范围:豁免范围:
易燃易爆粉尘气体洗涤净化;
高温高湿、易结露、黏性、含油、水溶性粉尘气体洗涤净化。
2. 低效干式除尘技术
工艺简介:利用重力、惯性力、离心力等机械力,采用旋风除尘、重力沉降、惯性除尘等干式方式进行颗粒物净化的除尘技术。
限制理由:除尘效率低。
限制(豁免)范围:豁免范围:预除尘环节。
3. 烟气湿法除尘脱硫一体化技术
工艺简介:在一个装置内同时进行湿法除尘与湿法脱硫,前后端无其他除尘设施。
限制理由:除尘效率低,单独使用时颗粒物难以稳定达标排放。
限制(豁免)范围:豁免范围:低浓度除尘场景。
4. 未实现自动控制的脱硫、脱硝设施
工艺简介:无控制系统或控制系统未能对脱硫剂投加量、浆液pH值、脱硫床层压降等关键参数进行自动调节,脱硫脱硝过程未实现自动化控制。
限制理由:无法保证治理效果连续稳定。
限制(豁免)范围:限制范围:全行业新改扩建烟气脱硫、脱硝装置。
5. VOCs(挥发性有机物)洗涤吸收净化技术
工艺简介:仅采用水、酸液或碱液洗涤吸收VOCs后直接排放的技术。
限制理由:对非水溶性、无酸碱反应性的VOCs无净化效果。
限制(豁免)范围:豁免范围:水溶性或具有酸碱反应性的VOCs处理场景。
1. 电子束法脱硫技术
工艺简介:利用电子加速器产生的等离子体氧化烟气中的硫氧化物,产物与加入的氨气反应生成硫酸铵。
淘汰理由:治理效率低、能耗高、技术经济性差,不能稳定达标。
适用范围:全行业烟气脱硫。
2. 烟道中喷洒脱硫剂的脱硫技术
工艺简介:在烟道中直接喷洒气态或液态脱硫剂吸收硫氧化物,无专门反应器。
淘汰理由:脱硫效率低,无法确保稳定达标运行。
适用范围:全行业烟气脱硫。
3. 关键组件或工艺单元缺失的湿法脱硫技术
工艺简介:未安装 pH计、氧化风机、脱硫废液处理系统等关键组件的湿法脱硫技术。
淘汰理由:无法确保稳定达标运行,易导致污染物转移排放。
适用范围:全行业烟气脱硫。
4. 关键组件或工艺单元缺失的活性焦工艺
工艺简介:缺少副产物制备、尾气处理等核心单元。
淘汰理由:无法稳定达标,污染物易转移排放。
适用范围:全行业烟气脱硫、脱硝。
5. 无法评估治理效果的脱硫、脱硝技术
工艺简介:脱硫脱硝剂成分不清,去除原理不明,治理效果无法通过副产物评估。
淘汰理由:效果不可控,易转移排放,难以达标。
适用范围:全行业烟气脱硫、脱硝。
6. 未配备吸收处理装置的氧化法脱硝技术
工艺简介:未配备副产物吸收与处理系统,副产物直接排放。
淘汰理由:容易造成隐蔽排放与转移排放。
适用范围:全行业烟气脱硝。
7. 烟道中喷洒脱硝剂的脱硝技术
工艺简介:在烟道中直接喷洒脱硝剂,偏离反应温度区间。
淘汰理由:脱硝效率低,氨逃逸浓度易超标。
适用范围:全行业烟气脱硝。
8. VOCs光催化及其组合净化技术
工艺简介:通过二氧化钛等催化剂,紫外光/可见光激活氧化VOCs。
淘汰理由:反应速率慢、产物不明,处理效率低。
适用范围:有组织排放的VOCs治理(恶臭异味治理豁免)。
9. OCs低温等离子体及其组合净化技术
工艺简介:利用电场激发气体分子形成自由基降解污染物。
淘汰理由:矿化不完全,副产物不可控,技术应用尚不成熟。
适用范围:全行业VOCs治理(恶臭异味治理豁免)。
10. VOCs光解(光氧化)及其组合净化技术
工艺简介:利用短波紫外光打断污染物分子键,结合氧气/水蒸气反应。
淘汰理由:光能利用率低,工业应用处理效率差。
适用范围:全行业VOCs治理(恶臭异味治理豁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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